患乳腺癌,因投保前未如实告知乳腺结节被拒赔,通过协商成功赔付20万,并...
该案例中 ,患者何小红因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乳腺结节情况被拒赔,最终通过提供有力证据和多次协商,成功获赔20万元重疾保险金 、3000元医疗费,豁免后续16年保费且合同继续有效。 具体分析如下:事件背景:2017年3月20日 ,何小红购买平安寿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合法有效,等待期90天 ,保险期间为终身 。

法院最后判赔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公司未能充分证明欧宇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且保险公司未尽到对相关条款的提示和说明义务,同时其关于欧宇怠于履行事故通知义务的抗辩也不成立。
患乳腺癌因既往病史未告知被拒赔是否合理 ,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保险公司未尽提示义务或既往病史与当前疾病无关联,则拒赔可能不合理;反之若投保人故意隐瞒且病史与当前疾病相关 ,则拒赔可能合理。
在此案例中,保险公司并未在保险合同中对此予以注明,也未在健康告知中就乳腺方面进行询问 ,所以不能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乳腺结节情况而拒赔。投保前检查报告无肿块字眼:被保险人2016年7月23日的彩超检查报告单载明:双乳腺体强弱相间,层次欠清晰,分布欠均匀;双腋下未探及明显重大淋巴结 。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李薇5万余元,理由是保险公司未充分履行对免责条款的提示与说明义务 ,且李薇已通过微信沟通完成既往病史告知,本次疾病与既往病史无关联。
针对性申诉 “未如实告知 ”:若因“未如实告知”被拒赔,需证明自己已如实告知。例如 ,投保时健康问卷中并未涉及相关问询内容,或提供证据证明未告知内容与乳腺癌无直接关联,如投保前的乳腺增生与后续的乳腺癌无关 。









